由于学生大多还处于成长阶段,眼睛的晶状体,对蓝光眩光有较高的透过率。也就是说,同样情况下,学生眼睛的视网膜,受蓝光眩光伤害的风险更大。因此,教室灯光照明对蓝光和眩光防护要求更高。
教室照明已成为近视防控的新战场,对此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《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》(GB/T36876-2018),在这项新标准中对中小学校普通教室桌面、黑板面照度和设计安装卫生要求都进行了详细规定:
1)教室桌面、黑板面照度卫生要求。
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x,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.7;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x,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.8。
2)教室照明的设计安装卫生要求。
宜采用悬挂式格栅灯具,灯具效率不应低于60%;统一眩光值(UGR)不宜大于19;宜采用色温3300K-5500K,显色指数不低于80。
3)宜采用吊杆安装方式,并按教室纵向(灯具长轴垂直于黑板)均匀布设教室照明功率密度不应高于11W/㎡,有条件的地区宜低于9W/㎡。灯具距离课桌垂直距离(g)不低于1700mm。